企业信息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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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青岛找律师事务所 欠债纠纷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2-07-16
  • 阅读量:72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 关键词:青岛找律师事务所

    青岛找律师事务所 欠债纠纷详细内容

    订立书面合同是必要的   
             订立书面合同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现代交易,实际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头或书面合同的具体履行,但是合同在订立履行时会遇到很多风险。像我们林区企业以前在销售产品时,签订合同的方式一般采用口头合同,这样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一旦对方不认帐,就会引起债务纠纷。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 有些合同上仅仅有对方经手人的签字,而没有加盖单位的合同章,一旦对方否认经手人的代理时,就会使我们陷入不利境地。所以, 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章。合同法上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信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而不是单纯的指书面协议。而且,我们的许多企业并不注重合同上的细节规定,如在代销合同上写着“售完后付款”,只要对方还有一件货物没有卖出,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还有的合同写着“某某月份以后付款”,并没有明确付款的具体日期,这样的规定今后也*引起纠纷。所以在合同订立时不要使用含糊不确定的词语,要知道,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十分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合同细节.。为了预防日后债务纠纷的发生,好的办法就是让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担保。担保的方式很多,如可以用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以及金钱的担保,如定金。这些都是为了确保债权得到清偿而设立的法律措施。
    履行通通知的方式
    不管何种方式,只要债务人能够被“通知”到,“通知”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但是如何债务人已经被“通知”到,则需要“通知”的方式能够被。
    (1)采取口头方式通知
    贵司和债权受让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来通知债务人,但是如果对方予以否认收到通知的话,则需要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予以,或是其他方式对方已经被“通知”到,本所律师不建议贵司采取该方式。
    (2)采取书面通知方式(特快专递方式见后)进行通知
    如果是采取书面方式(特快专递以外)来进行通知的,并没有法律法规对履行通知义务的力给出规定,结合**实践,建议贵司采取信方式进行通知。
    邮件必须到邮局营业窗寄,经邮局营业人员验视、封装、书写、邮资等,符合邮件的要求,邮局出给收据;平常邮件不出给收据。邮件在邮局内部处理和传递过程中都要逐件的进行登记。
    贵司或债权受让人在寄信时应当在备注处尽可能详细写明邮件的内容。
    (3)采取特快专递方式进行通知
    可以参考《关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以特快专递向保证人发出逾期通知书但缺乏保证人对邮件签收或拒收的证据能否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的请示的复函》中的相关规定。
    《关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以特快专递向保证人发出逾期通知书但缺乏保证人对邮件签收或拒收的证据能否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的请示的复函》:
    河北省:
    你院[2003]冀民二请字*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复如下:
    债权人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保证人发出逾期通知书,在债权人能够提供特快专递邮件存根及内容的情况下,除非保证人有相反证据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应当认定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了。
    因此,如果贵司或债权受让人采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通知,则建议保留存根,并且特快专递的内容。在**实践中,也有保留存根,但是无法特快专递中的内容而导致通知存在瑕疵的案例,因此,因此。建议贵司尽可能详细快递文件的内容。
    (4)建议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来进行送达。
    《民事诉讼法》*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的除外。”
    青岛找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与刑事犯罪
    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当然影响民间借贷合同以及相对应的担保合同的效力。如果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并不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间借贷纠纷案件无须中止审理。
    青岛找律师事务所
    债权转让中,债权人未向债务人履行转让通知义务,是否影响债权转让本身的效力?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的履行是否影响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的问题。《*共和国合同法》*八十条款规定:"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并非影响该债权转让的效力。《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六条*二款规定:"在案件审理中,债务人以原债权银行转让债权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进行抗辩的,可以将原债权银行传唤到庭调查债权转让事实,并责令原债权银行告之债务债权转让的事实。"可见,债权转让通知义务在案件审理中仍可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未及时履行只是使债务人享有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它并不影响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因此,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并非债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公司广州办事处没有及时向债务人和担保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并不影响其与中*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也不能因此认为中*公司未取得本案债权。同意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不构成对**过时效债务的重新确认。
    青岛找律师事务所
    “名为典当、实为借贷”的合同性质辨析应进行实质条件的审查
    本案要旨:“名为典当、实为借贷”的合同性质辨析需建立在典当关系与民间借贷关系的界定基础上,为关键的是对典当关系成立的当票凭证等形式条件和交付当物质押、发放当金、收取综合费等实质条件的审查。“名为典当、实为借贷”的的认定则应当在对应形式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运用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进行明确,同时在法律规范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利益平衡的裁量认定。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除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十五条、*十六条规定,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等款项交付凭证进行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有违法犯罪等合理怀疑,代理人对案件事实无法说明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要适当加大调查*力度,查明事实真相。
    延长债务诉讼时效的10种办法
     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
     二、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三、起草与债务人会谈纪要
       四、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五、找第三方曾债务
       六、保留债务的各种证据
     七、每次,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
     八、提起诉讼
        九、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十、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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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商事合同,建筑与房地产,刑事辩护,借贷纠纷,人身损害,离婚继承,*海商与知识产权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