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微信:bfzyw168 点击关注

    企业信息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 11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潍坊民事诉讼案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2-05-24
  • 阅读量:145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 关键词:潍坊民事诉讼案律师

    潍坊民事诉讼案律师详细内容

    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
    一、集资纠纷案件,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二、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因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五、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六、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七、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关于家庭纠纷案件的审理
    (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在审理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的离婚案件,**成年子女利益化的原则出发,对于实施家庭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一方提出探望未成年子女诉讼请求的,应当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探望权的适当行使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人格塑造的重要意义,并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智力和认知水平,在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和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当事人依法行使探望权。
    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其定期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应当得到尊重,并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获得**保护。
    (二)关于共同财产认定问题
    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部分应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的一半给另一方。
    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潍坊民事诉讼案律师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问题
    会议认为,程序是实体的**,民事诉讼程序是*审理民事案件必须遵循的基本操作规程。要正确处理好审判程序与实体处理的辩证关系,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防止和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和倾向;要强化民事诉讼的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规范审判程序,杜绝程序瑕疵;要正确处理判决与调解的关系,坚持“调解**、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对于传统民事纠纷,要注重运用调解方式终结纠纷,而对于涉及市场运行规则和导向的民商事案件,要善于运用判决方式,引导合理的市场运行规则的建立和完善;要根据*的安排部署,积开展小额速裁审判程序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试点工作的成效,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提供必要的实践素材;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贯彻落实好综治办等16部委关于建立大调解工作的意见,以调解协议效力**确认为契合点,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潍坊民事诉讼案律师
    关于“黑白合同”认定的有关问题
          对不属于《招标投标法》*3条规定的强制招标的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适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1条的规定,即是否存在着“黑白合同”的问题。不论是自愿招标发包还是强制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只要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得另行签订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即“黑白合同”。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即建设工程*招标的,但当事人双方自愿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此后又签订与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此种情形不适用“黑白合同”的认定规则。
          关于“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1条并未对“黑白合同”的效力作出评判,只是规定将“白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在审判实践中不宜对“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认定。
    依据《招标投标法》*46条和《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21条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中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中标人单方出具让利承诺书,承诺对建设工程予以让利,实质上变更了中标合同中的价格条款,构成对中标价格的实质性背离,故属于“黑合同”的性质,因其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让利承诺书无效。
    潍坊民事诉讼案律师
    仲裁协议的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共和国共和国仲裁法》*二十条*二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三条款:“依照仲裁法*二十条*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不予受理。”
         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据:《*共和国共和国仲裁法》*二十条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作出裁定的,由裁定。”
    《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三条*二款:“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
          民事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害时起算。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的次日起算。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人主张时起算,若给予宽限期,则从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算。人身伤害中, 当时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未发现的,从确诊日起算。职务侵权赔偿请求,从职务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付款买卖合同的民事诉讼时效,按相应的履行日期分别计算,而不从后的履行日期开始计算。
    http://han3412.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商事合同,建筑与房地产,刑事辩护,借贷纠纷,人身损害,离婚继承,*海商与知识产权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