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追赶资质,合同无效
住房和城乡制定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了21个行业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四个序列。没有相应资质或追赶资质签订的设计合同无效。
高院在“设计工程顾问(中国香港)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中指出:公司在不具相应资质情况下与和昌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应认定为合同无效。但双方已实际履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参照《高*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精神,即使涉案《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无效,公司亦应对取得嘉珀公司的设计成果支付相应对价。高院认为设计单位不具备资质签订的设计合同无效,但该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的,可以要求对设计成果支付相应对价。
另外,“浙江有限公司、临安市有限公司与临安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上诉案中高院的认定,签订合同时不具备资质,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取得资质,应认定有履约资格和能力,合同有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
本案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亦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
工程量条款的审查
1、审查工程量的确定、确认方法,工程量调整依据是否约定。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有关工程量的报告材料如何编写、提交、确认等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
2、碰到**出设计范围、变更施工范围、返工等情况如何计算工程量是否有约定,工程量的核定期限是否细致、明确。
工程质量约定的审查
1、审查工程质量的确定、确认方法程序。
2、审查工程质量有无明晰的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或做出其他约定,如取得“鲁班杯”“钱江杯”等。
3、验收范围,如验收依据、设计任务书、设计施工图、技术说明、验收规范等,有无书面的双方签字确认的质量标准细则。
4、验收的主体是否合适,验收的期限、程序设计是否合理,如何提出质量异议、如何磋商、处理等。
5、质量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是否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金的规定等。
*二条规定:“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九条规定:“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
*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应予支持”。
*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释二虽然对合同无效的情形以及如何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但是面对错综复杂的合同无效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造成黑白合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数额巨大,影响签订合同的因素诸多,黑白合同的产生既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规避法律的不良动机,也是建筑行业在目前大环境下生存的无奈选择。
在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市场中,招标方掌握资源占据主导地位,合同的签订受诸多因素影响,因此不能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而应当还原事实、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定。经过陈士忠律师的讲述,小编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现状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