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并未给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结果,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根据其销售额的多少,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案例要旨: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或者**过有效期的;或者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生产、销售劣药,并未给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结果,则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运送赃物途中单方交通肇事的罪责认定
【裁判要旨】法规竞合时应当以实际可能判处的刑罚择一重处断。运送赃物途中违章驾驶,发生单方事故致同案犯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案犯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能够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被害人。未挂牌车辆应当将出资购买人认定为车主。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不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到起诉时死亡虽**过一年,但事故责任认定至起诉时不**过一年,且起诉前死者亲属已主张过的,随刑事公诉案件起诉的附带民事诉讼不**过诉讼时效。死者虽为农村户口,但长期居住在城镇,并以务工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当以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犯罪的作案工具因交通肇事丢失的,该违法利益不应予以赔偿。交通肇事的死者存在过错,且对所运送赃物有非法利益的,应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替行为的定性与处理
【裁判要旨】 交通肇事后肇事者逃离现场,并让**替者去公安机关投案,或者虽然没有离开现场,但让他人**替,其根本目的在于使自己逃避法律追究,让人**替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交通肇事后的逃跑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从重处罚。对**替者,其主观上是为了包庇他人犯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刑法*三百一十条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等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
【裁判要点】
1.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等剧毒化学品,易致人中毒或者死亡,对人体、环境具有较大的毒害性和危险性,属于刑法百二十五条*二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
2.“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是指违反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许可,擅自购买或者出售毒害性物质的行为,并不需要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