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患者因受该医疗广告的误导遭受经济损失,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要旨:商家在报纸上刊登虚假广告是违反了广告法的行为,医疗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也不得有说明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患者因受该医疗广告的误导,购买了医院的药品或治疗仪器,从而遭受经济损失,作为广告主的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病历不完整的责任认定
医疗机构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客观真实完整的病历,出现拒绝提供的情况时,应依据《侵权责任法》*五十八条之规定,推定医院存在过错。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法》*57条规定的是医疗技术损害责任。该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确认,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检验、诊断、**方法的选择,**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诊疗行为中,存在不符合当时的医疗水平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具有医疗技术过失的医疗损害责任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