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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后定稿版本。
2、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3、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章,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如业务章、章、部门章)在合同上盖章。
4、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5、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属重大合同的,即使是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其董事会批准及授权的决议。
(营业执照和签署人复印件)
6、为防范经济合同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批准手续的,应及时办理。
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注意事项
1.避免大幅度裁员
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企业生产经营遭遇一些困难十分正常。建议您不要轻易进行大幅度裁员,这不仅可以防止因裁员较多所带来的法律风险,避免伤害留用员工的企业归属感而影响企业长远发展,更是您和您的企业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2.规章制度讨示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程序,必须向劳动者公示,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忽略这一点,规章制度将不能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企业还会面临职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经济补偿的风险。建议您注意保留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规章制度的书面证据。保留员工手册签收记录、规章制度培训签到记录、规章制度等方法都是您的企业公示规章制度的良好证据。
明确违约责任
合同只有在发生纠纷时才有用。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必须考虑到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合同中应避免出现“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类似条款,该类条款因不具有可操作性,在纠纷发生时毫无用处。
律师在审查违约责任条款时,应结合前述合同各方的、义务条款,按合同相对方的义务条款,并结合行业习惯,逐条列举其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形,并明确违约责任的具体执行办法。此外,违约责任的设置应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考虑,要考虑合同性质、双方合作的关系、未来可能的交往情况等等,从多角度分析后确定能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违约责任条款。
解约定金条款
1.解约定金条款应表明下列内容: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关于适用〈*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7条。
2.解约定金需由合同特别约定。合同仅约定定金的,不具有解约定金的效力。
加速期限条款
1.除付款买卖之价款支付义务
《合同法》*167条*1款。外,同一债务依合同约定履行时,如无特别约定,债务人迟延履行其中一期债务的,债务人仅就该期债务构成迟延。债权人尚无权要求债务人即时履行其他未到期债务。为解决此问题,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加速期限条款”。
2.常见的加速期限条款的主要内容为: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或特定条款约定的)任何一期债务的,相对方即有权要求其即时履行该合同项下(或特定条款约定的)之全部义务。
免责条款与责任限制条款
1.免责条款,系由当事人约定预先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责任的条款。当事人就既已发生的民事责任,约定部分或全部予以免除的,并非《合同法》*53条规定的“免责条款”,此为和解协议。
2.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法》*53条。
3.责任限制条款为免责条款的类型。此类条款,将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合同责任限制在特定范围之内,**出此范围的责任予以免除。因此,责任限制条款同样应受免责条款有关规定限制。
合同审查重视形式审查工作“三看”
一看:合同三部分是否齐全、是否前后矛盾。
合同本身可分为三部分:首部、正文及签署部分。首部指合同名称、编号、各方当事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行、账号等,部分合同会在首部设置“鉴于”条款;正文则指合同条至后一条具体条款;签署部分指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及签署时间、地点。
二看:合同相对方主体是否适格,是否具备相应,相关文件是否相互矛盾。合同主体是否适格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合法性。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施工方不具备相应,那么合同就归于无效。审查合同主体的时应当注意:
1、合同相对方为规模比较大、分支机构或比较多的企业时,应当注意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内部的签约主体问题。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如果具备营业执照就具有签约主体,但其是否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诉讼中应当解决的问题。企业的则不具备这样的。
2、要审查相对方的营业执照,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是否合法注册、是否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
3、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具备相应条件的合同项目(如涉及电信、、建筑工程、通讯等业务),要根据合同内容审查相对方的现状,是否已获得相关及目前效力情况。
三看: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授权文书是否齐备。很多情况下,合同并非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而是由授权代表加以签署,此时应当审查代理人的和权限。要对相对方授权代表的代理人身份、有无代理权、代理权限范围、是否在授权期限内等等进行必要审查,否则可能会发生没有代理权或追赶代理权而导致合同效力受到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