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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后定稿版本。
2、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3、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公章或合同章,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如业务章、章、部门章)在合同上盖章。
4、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5、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属重大合同的,即使是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其董事会批准及授权的决议。
(营业执照和签署人复印件)
6、为防范经济合同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批准手续的,应及时办理。
供方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加强货物的签收管理
有效的货物签收单可以表明供方是否履行了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交付货物,它是发生纠纷时主张债权的重要凭据。有效的签收单上应货物的规格、型号、品名、单价、数量、金额、送货日期、送货人、收货单位,重要的是要有收货人的签名及收货单位的盖章。该收货人应当是合同上约定的或者是能提供授权委托书的收货人,否则一些频繁的企业会辩称签收单上的人不是其职员而不承认收到货。如果送货时合同上约定的收货人不在,应先电话联系收货人确定临时收货人,由其签收后,事后应及时让合同约定的收货人再补签收货单。
(二)要及时对帐,要求欠款方出具欠款确认书或还款计划书
对于交易频繁的长期客户,或供货期较长的交易,供方应定期或及时与对方对帐,以免整个交易结束或合作结束后再来对帐,一是较为复杂,二是可能因人员的变动而无法对清。如果买方表示因资金困难而无法按约支付货款的,供方可与其签订还款协议。签订还款协议时应注意:1、在协议中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还款的具体时间;2、要尽量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3、要约定如果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货款到期;4、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管辖;5、如果能找到信誉较好的第三方企业为买方担保,则可提高该货款回收的可能性;6、协议应加盖欠款单位的。
中小股东须尊重
经济环境变化形势下,更加需要全体股东同舟共济,齐心协力。中小股东与控股股东同样是企业的投资者,请您善待中小股东,尊重他们的参与权、表决权,**他们的知情权,保护他们的利润分配权等各种股东权。很多公司因为大股东不尊重中小股东造成股东内讧无常经营。公司内部争议*导致公司治理出现僵局,不仅可能将公司以及股东卷入诉讼,消耗公司的人力、物力,在较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解散。
按照规定程序解决分歧
公司的投资者之间产生分歧十分正常,建议您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解决争议。召开股东会前,请您务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方式与内容通知股东,如果您没有妥当地履行通知义务,所形成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能将被撤销。建议您更多地以磋商的方法化解公司内部分歧。
广告制作承揽合同
1、广告制作合同也因制作的广告类型不同而体现出不同的义务约定方法。在审查时应当注意定做方获委托方对制作的要求,一般这种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2、该类合同应符合合同法中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因此审查时应熟悉掌握合同法和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3、需要认真审查的条款是验收条款,主要涉及验收的标准和方法。验收条款与付款、违约责任、制作要求的条款密切相关,因而需要重点审查。
4、付款条款应联系验收条款审查。
5、注意对违约责任条款的审查。
合同主要条款的审查
(一)标的条款
标的条款是合同的核心条款。任何一个合同,都有两个核心条款,一是主体条款,二是标的条款。缺少其一,合同就不能成立。一般来说,标的条款至少应当具备如下关键性内容:标的物的名称、所有权人和(如书)等。
约定合同标的条款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要使用标的物的正式名称,即标准学名,而且要用全称。
文字表述必须明确具体,尽可能使用符合**标准或**行业习惯的商品名称。比如苹果手机5s的标准学名是5s。现代社会商品日益丰富,使得双方约定不明时,真实意思很难探究,因此产生以类似商品作为合同约定标的交付带来的合同目的落空,这是严重的法律风险。
2、要写明商品商标。
一定的商标,标志着一定商品的性能、质量、种类。只有写明商标才能使商品特定化。比如“天堂牌”自动雨伞、“宇宙牌”过滤嘴等等。相同的产品因为不同,价格差异有时非常巨大。苹果ipad与联想乐pad能一样吗?
3、在确定标的物时,还必须注意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的情况。
比如大豆,一般是指黄豆,但有些地方把蚕豆也叫大豆;又如,有的地方叫人力车,有的叫脚踏车,有的叫单车。这种情况更需要双方对标的物进行明确约定,有时甚至还需要配合必要的图片或描述性的说明。
4、要写明标的物的品种、规格、花色及配套件等。
比如购买电视机,除了要写明名称、商标外,还要写明型号,是黑白还是彩电或数字电视机;是立式还是卧式;是遥控还是自调,以及尺寸大小等。特别是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作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只有把以上这些问题定清楚,才算是确定的,才能使标的物特定化。
(二)数量条款
数量是标的物的具体化,决定着当事人义务的大小,如果合同确定了具体的标的物,但没有对数量作出具体约定,当事人的义务仍然无法确定。例如购买电视机的合同,即使对电视机的名称、牌号、商标、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和生产厂家等都作了明确的约定,但如果不约定购买电视机的台数,合同根本无法履行。数量条款通常包括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具体数量三个部分。关于数量条款的约定应当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在数量条款中要明确约定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而且必须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度量衡和法定单位进行计量。应尽量避免使用国家没有计量标准的数量单位,例如包、箱、袋、捆、打等,如果没有国家法定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的,双方可根据合同标的物的性质和特点自行协商选用,但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必须明确、具体、统一。如果需要使用包、箱等计量单位,一定要明确每包、每箱的具体数量,防止产生分歧。
2、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一定要明确具体,切忌模糊不清。
3、必要的时候,标的物的重量需要毛重和净重;要明确约定标的数量的正负尾差、自然减重、**欠幅度、合理磅差和运输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4、对于成套供应的合同标的物,还要明确约定随主机的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及安装修理工具的件数等。
合同审查争议解决条款的设置
设置争议解决条款时,应注意仲裁与诉讼仅可选其一。约定仲裁解决的,则应写明仲裁委的准确全称。约定诉讼解决的,可以明确约定管辖,同时应注意为诉讼管辖设定连接点,以方便向起诉时的立案受理。笔者习惯在合同结尾一并约定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如果合同约定明确约定了管辖,则签订地点一般选在该辖区内;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管辖,则签订地点一般设置为我方客户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