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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
一、集资纠纷案件,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二、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因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五、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六、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七、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公司对外担保问题
(一)《公**》*16条的规范性质
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决议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原则上属无权代表,未经公司追认,应认定无效。但若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鉴于章程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善意相对人可基于表见代表规则主张担保有效。
以下情形,即便没有公司决议,担保也有效:一是公司是以担保为业的担保公司,或是开展立保函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二是公司与主债务人间有相互担保等关系;三是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四是为他人担保系由持公司50%以上表决权股东单或共同实施。
(二)相对人的审查义务
未经公司决议对外担保,相对人能其已对公司章程、决议等文件进行了审查,文件内容符合《公**》*16条、*104条、*121条等,应属表见代表或表见代理。但同意担保的决议由公司无权决议机构作出,担保决议未经法定或章程规定的多数通过,参与决议的股东或董事违反《公**》*16条*3款或者*124条关于回避表决规定,参与决议的人员不符合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的记载等的,仍属未尽审查义务,不适用表见代表。
(三)公司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总则》*171条的规定,确定行为人的责任。相对人明知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的,或者能认定相对人和行为人利用担保向公司转嫁商业风险的,可由相对人自担相应损失。
*三人撤销之诉法律规定
*三人撤销之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一)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
(二)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诉讼法*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四)民事诉讼法*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公益诉讼中受害人可以提起私益诉讼,但公益诉讼涉及到公益,不可提起*三人撤销之诉。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二百九十七条:“对下列情形提起*三人撤销之诉的,不予受理:(一)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二)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三)民事诉讼法*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四)民事诉讼法*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公益诉讼中受害人可以提起私益诉讼,但公益诉讼涉及到公益,不可提起*三人撤销之诉。”
合同效力判断问题
(一)未生效合同
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才生效的合同,未经批准则合同未生效,但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效力。一是具有形式拘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二是当事人负有报批义务。报批义务约定立生效,义务人拒不履行报批义务,合同针对报批约定责任的,不履行方应担责。三是不具有实质拘束力。不能请求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应释明变更为继续履行报批义务。经释明拒绝变更的,可驳回诉请。
报批义务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报批义务,当事人可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包括差价损失、合理收益及其他损失在内的预期利益损失。
(二)可撤销合同
行使撤销权后才无效,撤销前有效。且只能向*或仲裁机构以诉讼或抗辩方式行使,*不能依职权撤销。
(三)效力待定合同
主要是欠缺行为能力或代理权、代表权的合同,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行为、无权代理和无权代表行为。
合同是负担行为,不以行为人对标的物有处分权为必要,故无权处分合同本身是有效的。而无权代理除构成表见代理外,原则上效力待定。
实践中,公司常以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此时关键要看盖章人在盖章时是否有代表权或代理权进而根据代表或代理规则确定合同效力,而不能将重点放在真伪上。
(四)合同无效及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请求返还股权、房屋等财产发生增值或贬值的,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受让人经营或添附等增值或贬值间的关联性等因素;返还的,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款项用途、获利情况等因素确定利率标准;请求返还财产加损害赔偿的,财产原则上仅指原物或本金,确定损害赔偿时再考虑双方过错、受让人行为与财产价值变化的关联性及款项用途、获利情况等因素。
双务合同纠纷中,仅主张合同无效,未提出返还原物、赔偿损失、折价补偿等的,*应释明一并提出相应给付请求或反诉或抗辩。即便被告未提抗辩或反诉,*也可依职权认定合同无效,并在判项中就相互返还事宜作出裁判。
反诉法律规定
反诉应由其他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关于适用〈*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民事纠纷与行政拘留的不同
民事纠纷指的是不构成犯罪的民间纠纷行为。行政拘留是一种违反行安处罚法的一种处罚方式。民事诉讼中并不会有作为刑罚的民事拘留出现,但是如果有阻碍民事诉讼进程的情形时,会出现以**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为目的而采用的**拘留。这是一种针对妨害诉讼进程行为人所采取的惩罚性措施,比如拒不执行裁判的行为,冲击法庭情节严重的行为等等。
民事纠纷有四种解决途径:和解、调解(诉讼外调解)、仲裁、诉讼。需要明确的是此处的调解是指诉讼外的调解而不是调解,而的调解属于诉讼途径。仲裁与诉讼的效力具高的效力,其作出结果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仲裁有限制的,其有一个前提是必须达成书面协议,且适用范围较窄,仲裁只能解决财产纠纷案件,而诉讼可以解决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案件。仲裁有的仲裁会主持进行,而诉讼依然是在的主持下进行。
向提起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受理当事人起诉后,会向双方发出传票,通知双方出庭审理民事纠纷,审理结束会对案件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