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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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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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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青岛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12-07
  • 阅读量:129
  • 价格:500.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 关键词:青岛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青岛委托代理合同纠纷详细内容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应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因此,非农业的家庭成员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家庭承包的土地无处分权,也无权决定流转承包土地。非农业的家庭成员私自出租承包土地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合同主体的审查
    主体不同,对其的审查也就不同。
    1、签约对方为自然人时,要看其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达到18岁才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约的;10岁以下的自然人或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签约;10至18岁或间隔性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生效。因此,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应当确认其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与之签订的合同将会面临效力待定或无效的风险。
    2、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应当审查其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
    比如企业的各部、科等是不具备主体、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相关文件)、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如果其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
    从如下四个方面着手:
    (1)营业执照。
    核查对方营业执照是否通过了近一年的年检,可以断定其是否是依法设立及有效存续;根据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信息,可以断定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否在对方的经营范围之内以及合同金额是否**出了其注册资本的范围。
    (2)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税务核发给企业的进行经营活动的凭证。企业要想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取得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不仅是判断合同对方企业能否开具的凭据,也是验定其开具的是否有效的依据。
    (3)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是国家授予企业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的书。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
    (4)授权委托书。
    如果签约单位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或者是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合同,需要由该单位提供相关的委托手续(如授权委托书)。
    3、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代理权。
    如果合同是由对方的代理人代签,应审查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限、是否追赶代理权限或代理权限是否已终止。关于这一点,我要特别提示大家,对于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是我们防范合同风险的重中之重。由于企业不可能将所有合同的签订业务都集中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予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法律风险常常就出现在这里。由于授权的不规范就会很*产生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如何规范企业职工的授权代理行为,杜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发生是执行授权代理制度的关键。
    青岛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所有权保留条款
    1.当事人可就动产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合同法》*134条,《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4条。所有权保留条款的主要在于:在债务人未依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包括债务人破产清算时
    《关于适用〈*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条,债权人可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行使取回权。
    2.依所有权保留条款行使取回权的,买卖合同并不当然解除。
    3.如有必要,可向委托人进行相应提示:
    (1)*三人如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出卖人不得主张取回权;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6条*2款。
    (2)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不得主张取回权。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36条。
    违约金条款
    1.依违约金的约定方式,通常将其分为一般违约金与专项违约金。
    2.合同约定之违约金应“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
    《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40号)*13条。违约金系以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为主要功能,而非旨在严厉惩罚违约方。因此,约定的违约金可略**对方之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但不宜过高。
    3.设置违约金条款时,可建议委托人根据其商务经验,就对方可能发生的特定违约行为可能使委托人遭致损害的范围及金额进行预估,并在此基础上略作增加。
    4.非金钱债务之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普遍存在困难,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条款更显重要。
    5.**实践中,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予适当减少时,认定“过高”之标准及“减少”之幅度较不平衡。
    6.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114条*2款规定的“过分**造成的损失”。
    《关于适用〈*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9条*2款。在实际损失无须确切的前提下,该“30%”并不具有数学计算之意义。
    青岛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价款条款
    合同的价款一般是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但标的物的交易涉及到税金、运输、保管等,特别是大宗货物在异地交付时,会产生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等一些额外的相关费用。对于这些税费的负担,应当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比如税金由哪方负担、税金是否包含在价款总额中等。
    价款条款一般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单价或总金额。
    金额的大小写应当一致且不能发生涂改,以避免产生歧义;金额中涉及税金的,应税金的承担方式或者税金是否包含在价款总额中;运输等费用由哪一方承担等。
    2、支付期限。
    如果是在特定日期付款的,应当以自然年(即公历年)为准,如“2013年12月1日付款”;如果是在特定期限内付款的,特定期限的起算点应当是特定的事实或行为开始或完结之日,如“一方提交文件之日起10日内”、“甲方向乙方交货完毕之日起30日内”等。总之,要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1)甲方收到货物后一次性付清货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2)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3)出售货物的合同应当避免约定“货到付款”,防止带来钱货两失的风险。
    作为支付方,从风险预防的角度出发,可以约定分批多次支付价款,比如可以分三个支付阶段:一是订立合同时支付30%;二是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60%;三是预留10%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期满后,向卖方全额退还。这样一来,对于支付方来说,既可以限度地避免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经济损失,也可以促进双方更加具有诚实信用。
    3、支付方式。
    除非小额交易,一般应当采用转账付款方式。作为接受合同款项的一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对合同款项的支付进行预先约定,设定严格的支付手续和方式(比如固定银行账号和银行名称,约定支付方采用支票转账的方式等),促使客户按照双方的约定付款。
    转账方式,有以下三类常见问题需要引起注意:
    (1)银行划账:对于收款人而言,这是安全的支付方式,由付款人自行通知自己的银行将款项划到收款人的账号,收款人的配合仅为提供银行账号。
    (2)开具支票:这种形式较为常见,具体操作步骤是:支付人开出抬头为收款人的支票——支付人将支票交给收款人——收款人在支票背后盖上本公司的(俗称“背书”)——收款人将支票递交给自己的银行兑现。由于从收到支票到兑现支票需要一定的时间,有些不法分子就利用“空头支票”货物,所以这类方式的风险。
    (3)开具汇票: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银行汇票是指支付人先将钱交给银行,银行根据收款金额再开出承兑人为银行的银行汇票,这种汇票依赖的是银行信用,因而有确切的付款**;商业汇票是指支付人*把钱交给银行,而是自行开出承兑人为支付人自己的汇票,这种汇票依赖的是企业信用,在目前信用环境下要审慎使用。
    4、支付对象。
    企业的业务经办人以企业的名义私自收取客户的款项,而客户基于合理信赖或者由于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而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他,而业务经办人在款项收讫后立刻就玩人间蒸发。在这个时候,作为所属企业将很难再向客户讨要该笔款项,即使后能够讨要成功,也将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甚至同客户撕破脸皮、断绝关系。因此,在合同中要明确界定款项的支付对象,一般可以这样约定:合同款项的结算应凭盖有收款方的收据以及收款方委派专人收款的介绍信方能支付,若因付款方将合同款项直接付给非收款方介绍信的收款人员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付款方自负。
    青岛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广告发布合同
    1、发布合同因发布的媒体不同,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也有所不同,应当注意的是在电视台、电台发布的广告,必须有播出作为合同的附件,同时该播出也是支付价款的依据。
    2、对于户外发布广告如路牌、电子显示屏等,则应注意审查保养、维护的约定。
    3、部分发布合同往往和制作相联系,发布方还承担广告制作的义务,因此对于合同中涉及的制作条款也应认真审查(具体见广告制作合同的审查部分)。
    4、注意对违约责任条款的审查。
    合同审查争议解决条款的设置
          设置争议解决条款时,应注意仲裁与诉讼仅可选其一。约定仲裁解决的,则应写明仲裁委的准确全称。约定诉讼解决的,可以明确约定管辖,同时应注意为诉讼管辖设定连接点,以方便向起诉时的立案受理。笔者习惯在合同结尾一并约定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如果合同约定明确约定了管辖,则签订地点一般选在该辖区内;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管辖,则签订地点一般设置为我方客户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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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商事合同,建筑与房地产,刑事辩护,借贷纠纷,人身损害,离婚继承,*海商与知识产权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