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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转让
投资首先要去工商局办照大厅领取公司变更登记表,随后去工商局办照大厅办理变更营业执照,再去质监局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并加盖公章,整理相关资料,再到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证。投资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可以说是非常复杂,转让方应特别注重整理好相关资料,避免到时因资料就是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在投资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股权交易双方的和义务问题应做好明确规定,避免后期双方出现纠纷,造成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流程的中断。
投资公司转让_外贸公司注册,工商查名所需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投资人明;
3、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办理时间:以上材料齐全且名称不重复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完成。
股权代持情况下实际出资人的责任
公司债权人以名义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实际出资人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责任,公司债权人提供的股权代持协议等证据如足以其交易时即已明义股东仅是代实际出资人持股的,根据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应予支持。
请求召开股东会
《公**》*四十条和百零一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程序作出了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本质上属于公司内部治理问题。股东请求判令公司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应当告知其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方式自行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不能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再次向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瑕疵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
对于采用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股东可能因出资瑕疵而对公司负有相应责任。转让此类股权会涉及瑕疵股权转让问题。审理中应以当事人主张为限,审查转让方作为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出资瑕疵。具体审查内容包括:
(1)转让方是否已依据法律规定及章程约定按时足额将出资存入公司银行账户;
(2)转让方是否已对非出资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转让方是否存在后续抽逃出资的行为。
如查明确有出资瑕疵,应进一步区分以下情形:
(1)转让方对受让方实施了欺诈行为的,则应根据受让人诉请判断是否撤销系争股权转让协议。
(2)受让方明知股权有出资瑕疵而受让的,则系争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一般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且受让方取得标的股权后应承担连带瑕疵责任。
(3)股权转让双方均不知股权存在瑕疵的,双方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则应根据受让方诉请,参照《合同法》关于买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的相关规定,判断转让方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公**》经过2013年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已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但实践中仍需注意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情形。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责任承担方式
(一)注册个体工商户其经营收入归公民个人或家庭所有。其中,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偿还;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偿还。
(二)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但股东不能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先用合伙企业财产抵偿,在抵偿不足时,由合伙人以其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由于公司以外的组织形式需要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创业者的风险承担能力并不高,因此在创业初期,建议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以降低创业风险。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200个以下发起人发起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独立法人。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申请的发行与上市,因此企业改制的目标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法律对于股份公司条件的要求。我国《公**》*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申报资料:公**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公司加盖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
原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2、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3、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4、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的意见。
章程修正案或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后完整内容;公**定代表人签字。
5、新股东的主体明或自然人的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定代表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