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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的案件类型
法律咨询是指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法律咨询的案件类型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民商案件:离婚纠纷、子女抚养、赡养纠纷、继承纠纷、交通事故、事故、纠纷、劳动争议、商品买卖、纠纷、承揽合同、担保合同、物权纠纷、知识产权、海商纠纷、证券纠纷、破产纠纷、纠纷、人事争议、其他纠纷.
二、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故意、交通肇事、危害、夺、犯罪、文物犯罪、遗弃、危害*利益、劫、、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其他.
三、行政案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程序、国家赔偿、其他.
在现在社会中,法律纠纷时常发生,很多人不懂得法律依据及解决办法,就需要向法律咨询公司或者法律服务公司求助。
委托合同关系
合同法*四百零二条但书前的规定,仅仅适用于单纯的委托合同关系。实践中因委托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往往不仅仅涉及委托关系,还可能涉及买卖、借贷以及担保等多重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如简单适用合同法*四百零二条但书前的规定,可能损害委托方合法权益,故应综合考虑全部案情,谨慎衡量,正确适用合同法*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合同法*四百零二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三人订立的合同,*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三人的除外。)
国家收回由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是否有权分得部分土地补偿费
1999年1月1日施行的《土地管理法》*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或者有批准权的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国家收回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土地,其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农民集体和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应当协助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出卖人应当在抵押权消灭后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当事人就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后未实际取得承包土地而提起诉讼,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即已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未取得该合同项下承包土地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应当作为民事案件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