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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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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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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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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青岛民间借贷法律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12-07
- 阅读量: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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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500.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 关键词:青岛民间借贷法律
未雨绸缪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避免债务纠纷出现的前提基础。
债务纠纷并不是不能控制的,有一些债务纠纷是可以经人工干预避免的。首先一点就是重视签订合同的重要性。在一些企业中,往往因为合作方与自己非常熟而在交易时忽略了合同的签订,这样一旦对方不认账,就会引起债务纠纷,所以不论合作过多少次,在合作时一定要注意签订合同。实际上,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也要注意如果合同上只有负责人签字,而没有单位的合同章,也是有风险的,因为,一旦该公司否认签字人的,那么合同也就作废了,对我们也是有风险的。
实际上,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信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而不是单纯的指书面协议,因此,这些文书上都要加盖公司的合同章。不仅要注重签订合同,更要注重合同的具体条文,要知道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甚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十分重要的。
物抵债协议裁判规则
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在尚未办理物权转移手续前,债务人反悔不履行抵债协议,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抵债协议或要求确认所抵之物的所有权归自己的,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但经释明,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原债权债务合同的,应当继续审理。

债权转让实务问题汇总
1、何为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三人的行为。
2、债权转让的合规性问题
普通债权的转让的合法依据为《合同法》。
金融债权的转让会有诸多限制。
比如在债权的性质、受让主体、资产包内资产数量、转让通知、转让模式、转让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清洁转让、是否虚假转让、是否回购等方面有诸多的限制性规定。
上述限制性规定,虽然可能不会造成合同的效力性问题,但可能会涉及金融机构的合规问题。一般的金融机构不会突破监管部门的规定,即使合同被认定有效。
3、债权转让如何变更主体?
请参阅:
①银行金融债权转让解析之①:诉讼或执行主体变更
②债权部分转让如何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
③银行金融债权转让解析之④院:债权受让人可以作为申请执行人直接申请执行
4、债权转让之后是否需要进行抵押权的变更?
不需要。
5、金融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继续收取?
当然可以。不可以的情形只适用于债务人是国有企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金融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能否继续收取?是明确的!有院意见和省高院判决!

如果由债权受让人进行债权让与通知的情形
1、《合同法》中并未明确债权让与的通知义务人必须为债权人
《合同法》*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上述规定,并未明确究竟必须是债权人通知还是债务人通知当事人。
2、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应如何处理?
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视为“通知”,应该在满足债务人举证期限后直接进行审理,而不应驳回受让债权人的起诉。”
《合同法 》*八十条 >的立法本意是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所以规定债权人转让时负有通知债务人的义务,以更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合法利益。负有通知义务的人是债权让与人,没有通知债务人时,不影响债权转让行为的效力,受让债权人享有债权人的地位是确定的。未经债权人通知,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没有约束力,债权受让人向债务人主张其受让的债权时,债务人有权拒绝。
债权人转让债权没有通知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情形,要视为债权人转让债权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况来理解,这是因为当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转让的债权提出抗辩时,在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依照《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十七条的规定列债权人为*三人参加诉讼,以达到法律保护或不损害债务人。

“名为典当、实为借贷”的合同性质辨析应进行实质条件的审查
本案要旨:“名为典当、实为借贷”的合同性质辨析需建立在典当关系与民间借贷关系的界定基础上,为关键的是对典当关系成立的当票凭证等形式条件和交付当物质押、发放当金、收取综合费等实质条件的审查。“名为典当、实为借贷”的的认定则应当在对应形式合同约定的基础上,运用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进行明确,同时在法律规范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利益平衡的裁量认定。
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除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十五条、*十六条规定,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等款项交付凭证进行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有违法犯罪等合理怀疑,代理人对案件事实无法说明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要适当加大调查*力度,查明事实真相。
债权转让的合规性问题
普通债权的转让的合法依据为《合同法》。
金融债权的转让会有诸多限制。
比如在债权的性质、受让主体、资产包内资产数量、转让通知、转让模式、转让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清洁转让、是否虚假转让、是否回购等方面有诸多的限制性规定。
上述限制性规定,虽然可能不会造成合同的效力性问题,但可能会涉及金融机构的合规问题。一般的金融机构不会突破监管部门的规定,即使合同被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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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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