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
一、集资纠纷案件,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二、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三、因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四、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五、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六、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七、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涉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
涉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发的纠纷,不属于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适用依据:《公报》案例裁判观点:
根据《合同法》*2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义务关系的协议。法人响应号召,以向书面请示报告并经审批同意的形式介入**建设,在不通知法人参加的情况下单方就法人介入**建设而享有的优惠政策作出决定,法人只能按照决定执行的,法人与之间并非民法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关系,双方亦没有就此形成民事合同关系。因此发生纠纷的,尽管双方之间的纠纷具有一定的民事因素,亦不属于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关于物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一)关于农村房屋买卖问题
在国家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可以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因抵押担保、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在非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买受人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其,以及请求赔偿翻建或者改建成本的,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等因素予以确定。在涉及农村宅基地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主张利润分配等合同的,应提供部门关于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计划及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等要求的审批文件或者。未提供上述手续或者虽提供了上述手续,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土地性质仍未变更为国有土地的,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应按无效处理。
(二)关于违法建筑相关纠纷的处理问题
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属于国家有关行政的职权范围,应避免通过民事审判变相为违法建筑确权。当事人请求确认违法建筑归属及内容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因违法建筑倒塌或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应按照侵权责任法有关物件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因土地承包、征收、征用引发争议的处理问题
审理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时,要在现行法律规定框架内,综合考虑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功能等因素认定相关主体。要以当事人是否获得其他替代性基本生活**为重要考量因素,慎重认定其主体的丧失,注重依法保护妇女、儿童以及农民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公司清算责任问题
《公****解释二》*18条*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准确认定“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其指的是能够履行清算义务而不履行。股东若能证明已作出积极努力或其他非自身原因所导致或能证明自己没有参与经营也没有管理账册文件的,均不构成。
二是不能忽略因果关系要件。怠于履行义务造成无法清算后果,包含了因果关系要件。若能证明公二者间无因果关系,也不应担责。
三是要依法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以公司未及时清算、无法清算为由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定清算事由出现之日的*16日起算。
金钱之债裁判问题
由金融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持有金融牌照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借贷,均为金融借贷,不适用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则及利率标准。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考虑出借行为是否具有经常性、出借资金是否为自有资金等因素综合认定。以高息放贷为业的职业放贷人签订的借贷合同无效。
借款合同外的其他双务合同,不能以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作为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的标准,应以央行相关利率标准为基础确定。
提高对“套路贷”的警觉性,加强对虚假诉讼防范和制裁。除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银行流水等交付凭证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当事人关系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改善。从**审判的角度看,随着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相应地波及到建筑市场及相关行业,造成建设工程领域中的纠纷案件不断增多,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且呈现出涉猎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技术性较强、法律适用难度的发展趋向。面临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的工作主题,坚持**发展与促进规范并重,维护诚信与提高效率并重,确保质量与实现公平并重,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在**实践中,要坚持规范和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原则,坚持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原则,坚持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的矛盾纠纷,为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代理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诉讼代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 授权委托书; (二) 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函; (三) 律师执业或法律工作者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