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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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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已绑定

    潍坊离婚时的房产纠纷 商品房纠纷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2-05-19
  • 阅读量:41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 关键词:潍坊离婚时的房产纠纷

    潍坊离婚时的房产纠纷 商品房纠纷详细内容

    房产纠纷 是什么
    当事人在房产继承、房产买卖(预售房屋、一手房、二手房、动迁房)、房产租赁、物业纠纷、相邻权纠纷、动拆迁纠纷过程中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房产信息调查*、动拆迁材料调查*、证据保全、房屋冻结、房产陪购、房产诉讼代理、律师咨询服务、房产买卖见证、律师无中介房产买卖过户。
    为当事人在房产继承、房产买卖(预售房屋、一手房、二手房、动迁房)、房产租赁、物业纠纷、相邻权纠纷、动拆迁纠纷过程中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房产信息调查*、动拆迁材料调查*、证据保全、房屋冻结、房产陪购、房产诉讼代理、律师咨询服务、房产买卖见证、律师无中介房产买卖过户。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屋销售法律问题
    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签约义 务,守约方请求判决强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不予 支持。预约合同约定的定金等违约责任明显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守约方请求增加赔偿的,可予支持。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与买受人签订商品 房预售合同,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以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一)出卖人未领取权属的; 
       (二)买卖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三)买卖未经预告登记人同意的;
       (四)房屋被依法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
       (五)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
       (六)按份共有人违反法律规定转让其份额,侵害其他共有人**购买权的; 
       (七)出租人违反法律规定出售房屋,侵害承租人**购买权的;  
       (八)违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但不违反法律、行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
    潍坊离婚时的房产纠纷
    金融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买卖合同虚假,仍然与买受人签订房屋担保合同的,该合同亦属虚假,应当认定无效。
       一方当事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民间借贷合同的 担保的,应当举证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存在。当事人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出借人主张就买卖合同项下的房屋**受偿的,不予支持。出借人请求履屋买卖合同的,应当依照《关于审 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四条的规定 处理。
      当事人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双方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人以不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房屋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为返还本息与房屋过户登记时或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房屋的差额。
    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为以房款抵偿其他债务,一方当事人以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为由主张合 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因债务人未履屋买卖合同,债权人 请求解除合同,按照原约定清偿债务的,应予支持。
       债务人举证所抵销的债务中存在非法的,应当扣除该部分。一方请求确认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或者变更、 撤销协议的,应当依照合同法*五十二条、*五十四条的规定审查。当事人通过以房抵债协议逃避债务,侵害*三人合法权益的,*三人可以依照合同法*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潍坊离婚时的房产纠纷
    退房退款协议就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约定有选择权时,有选择权一方以行为方式作出选择后,不得再直接适用选择性条款主张其他追究违约责任方式
    规则详解:《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后,双方当事人签订《退房退款协议书》并在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选择性条款。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就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约定选择性条款意味着一方违约时,守约方获得了在约定违约责任范围内主张何种违约责任的选择权。除非双方作出特别约定,否则选择性条款只能择一行使,而不能相继行使。守约方一旦作出选择,即意味着违约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已固定下来。进而,守约方已不能主张直接适用之前约定的选择性条款,再选择其他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潍坊离婚时的房产纠纷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的风险提示
    因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相关法律纠纷关系较为复杂。在理清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主要问题后,面对合同的性质和合同效力问题及**裁判观点,开发商在合作前期应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事先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和事后的纠纷解决机制。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在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中:1、在充分尽调的基础上,慎重选择适格的合作方;2、在法律服务下订立完善、详尽的合同;3、规范后期合同的履行;4、发生法律纠纷时需及时选择律师团队介入。只有建立完善和体系化的风险防范机制和纠纷解决应对策略,才能限度的避免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证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顺利实施。
    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关于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主张应受到可预见性标准、减轻损失规则、混合过错规则以及损益相抵原则的限制
      规则详解:《买卖合同纠纷解释》*二十九条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合同法百一十三条、百一十九条、本解释*三十条、*三十一条等规定进行认定。”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关于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主张并不必然获得支持,还要受到可预见性标准、减轻损失规则、混合过错规则以及损益相抵规则的限制。具体到本案,则是关于减轻损失规则的适用问题。减轻损失规则是指,在对方当事人违约甚至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仍负有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合同义务,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果其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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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商事合同,建筑与房地产,刑事辩护,借贷纠纷,人身损害,离婚继承,*海商与知识产权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