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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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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旅游合同纠纷 青岛协议纠纷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12-07
  • 阅读量:77
  • 价格:500.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 关键词:旅游合同纠纷

    旅游合同纠纷 青岛协议纠纷详细内容

    合同的签订审查
          1、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项目部、业务部、分支机构等)签订合同,不得与不具备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房地产开发资质、、广告经营资质等)的单位签订合同。为此,公司应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
    公司一般不得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务部门同意。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公司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从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近一期经审计的报表、对方单位的员工总数、荣誉等方面,对其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
          3、本方履约主体和履约能力的审查。签约前公司应审查自身作为相关合同方的主体是否符合,是否具备相关经营,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是否已经协调妥善,
    如合同拟约定的资金支付计划,是否已由部门认可可行。
          4、合同的形式。公司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
    由于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在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书面合同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
          5、合同的起草权。对于重大合同,公司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公司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的话,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公司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6、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
    《合同法》*116条规定: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
    一般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若不构成根本性违约,不可适用定金罚则。
    对于不完全履行行为来说,只有在这些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使当事人缔约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才能运用定金罚则。由于定金罚则体现了对违约一方当事人的制裁,运用这种制裁会给违约一方经济上带来较为不利的后果,特别是这种制裁也可以与违约金、实际履行等补救方式并用,因此必须将定金罚则的运用限定在特定的范围。如果认为任何违约,哪怕是轻微的违约都要运用定金罚则,那么将会导致定金罚则的滥用。一方出现轻微违约就运用定金罚则,给违约一方强加较为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不利于其继续履行合同,并且与法律上的诚实信用原则相悖。
    旅游合同纠纷
    标的条款
    1.标的描述应尽可能具体、明确,可操作,可。
    2.合同订立时尚不能具体确定的信息,应明确具体确定的方式,或哪一方当事人有权以何种方式进行确定。
    3.合同标的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合同标的之范围、要求描述不清,较易发生争议。
    数量条款
    1.标的数量,应尽可能具体、明确、可操作、可;并应一并考虑约定:(1)计数(量)之方式;(2)计数(量)之依据;(3)计数(量)之程序;(4)计数(量)的及其形式要求。
    2.合同订立时尚不能具体确定数量的,应明确具体确定的方式,或哪一方当事人有权以何种方式进行确定。
    旅游合同纠纷
    合同的签订
    1、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单位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
    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如项目部、业务部、分支机构等)签订合同,不得与不具备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如房地产开发资质、、广告经营资质等)的单位签订合同。为此,公司应在合同谈判前取得对方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对方)。
    公司一般不得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务部门同意。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
    公司不得与对方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根据合同的性质,可以从对方单位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近一期经审计的报表、对方单位的员工总数、荣誉等方面,对其履约能力做出综合判断。
    3、本方履约主体和履约能力的审查
    签约前公司应审查自身作为相关合同方的主体是否符合,是否具备相关经营,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是否已经协调妥善,
    如合同拟约定的资金支付计划,是否已由部门认可可行。
    4、合同的形式
    公司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订立正式的合同书。
    由于传真件的证据效力在法律上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书面合同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
    5、合同的起草权
    对于重大合同,公司应尽量争取合同起草权,并尽量使用公司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的话,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公司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6、签订合同前的批准和授权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按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才能签署的合同,必须取得相关决议后才能签订。比如,《公**》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7、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7.1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后定稿版本。
    7.2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尽量避免过多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
    7.3公司与对方单位拟签订的合同,一般应先交由对方单位签名盖章,然后再由公司签名盖章。
    本方应要求对方盖章时使用或合同章,不得接受其他形式的(如业务章、章、部门章)在合同上盖章。
    7.4为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更换合同的内容,合同签署时双方都应盖骑缝章。
    7.5除非对方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合同,其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必须提供加盖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书。属重大合同的,即使是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应要求对方提供其董事会批准及授权的决议。
    7.6为防范经济合同的风险,对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名时,应由本方经办人员见证其亲笔签名,签名人员的复印件应留底备存。
    7.7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批准手续的,应及时办理。
    旅游合同纠纷
    定义条款
    1.定义条款,旨在对合同中较为复杂的或可能发生歧义的词语赋予明确的含义,以便在合同中准确、一致的表述。
    2.被定义的词语,不应**出其在该合同语境下语释的合理范围。
    3.定义条款,常设置在合同中的下列位置:
    (1)合同正文首部,常为合同*1条或*2条;
    将“合同当事人条款”作为合同正文的*1条时,“定义条款”常为*2条。
    (2)合同正文后部;
    (3)作为合同定义附件。
    4.设置定义条款时,需注意:
    (1)定义条款应于解释特定词语的含义,不应涉及当事人之间具体的义务关系;
    (2)通常含义足以清晰表达的,不必定义;
    (3)经过定义后的词语,在合同中应通篇一致,并可以特别的字体或格式(如下划线)表明其在合同中是被特别定义的词语;
    (4)需定义的词语较少的,可采用附带解释、括号解释等方式处理,不必专设定义条款。
    合同审查主要条款是否缺失
         1、合同各方名称/姓名、住所。此外,在合同中一般设置“通讯方式”条款,明确各方联系人、书面文件寄达、电子邮箱等。
         2、标的。区别动产与不动产,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花色等;不动产则应名称与座落地点。对无形财产、劳务、劳动成果等,则应要求经办人提供准确的描述。
        3、数量。对数量的描述应准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等应符合相关国家规定。
        4、质量。如需适用国标、行标,合同中应明确标准代号之全称。合同中应设置“验收条款”,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及质量异议期等。
        5、价格或报酬。应明确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履约地点、交付标的物的方式、劳务提供方式与结算方式均应具体明确。
        7、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
        8、争议解决。明确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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