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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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口袋咨询在线律师 诉讼咨询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12-07
  • 阅读量:176
  • 价格:500.00 元/个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 关键词:口袋咨询在线律师

    口袋咨询在线律师 诉讼咨询详细内容

    法律咨询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现场咨询;
    2、直接去律师事务所咨询;
    3、去法律援助机构咨询;
    4、去**部门咨询。
    5、上咨询;
    6、咨询;
    7、微信咨询;
    8、公众号咨询。
    逾期举证以及相应的的法律后果
    (一)逾期举证的审查以及不视为逾期提供的情形
    对逾期举证理由的审查,是依法行使职权以保证当事人遵守举证期限、维护程序公正的要求,连接着举证期限和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两个方面,因此有其必然性和必要性。对于逾期举证,应当责令逾期举证的当事人说明理由,并且在必要时,可以让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
    而对于逾期提供的证据视为未逾期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客观原因
    比如,自然灾害等各种不可抗力所致。
    2、对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
    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会导致对其不利的后果,而另一方当事人当然据此结果会享受相应利益,而其放弃这种利益是其行使自己处分权的行为,原则上应当予以尊重。
    (二)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既然规定了举证期限,当然逾期举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否则举证期限将形同虚设并不被遵守。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举证,原则上发生证据失权的后果;但是,若该证据与案件的基本事实有关的,不发生失权后果,但是应当对逾期举证的当事人进行训诫、罚款。
    2、非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的,均不发生失权后果,当时仍可以对逾期举证的当事人进行训诫。
    3、无论逾期举证的当事人是否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主观心态,另一方当事人因此而增加的交通食宿、误工费用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均可以向逾期举证方主张赔偿,而对此部分费用可以支持。
    对于逾期举证法律后果的分层次、分情形予以处理或者处罚的规定,更贴近民事诉讼的**实践,也便于督促当事人严格遵守举证期限,减少证据突袭现象。
    口袋咨询在线律师
    关于土地征收过程中合法建筑拆除的法定职权与适格被告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对合法建筑的拆除,宜首先推定系征收实施主体实施或者委托实施的拆除行为,而不应认定为民事主体等实施的拆除。因为现行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本质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征收,并由国家依法进行补偿,整个过程均系行行使的过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合法建筑的法定职权问题,应当结合现行有效的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解释等规定,依法加以判定。
    在当地市、县未对补偿安置主体有规定的情况下,拆除征收范围内合法建筑的行政职权归属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职权之所在,即义务之所在,也即责任之所在。实施既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行使的法定职权,也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更是其应尽的责任;在法律没有相应授权性规范的前提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将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的行政强制职权再行赋予其他主体行使。
    在经依法批准的征地过程中,因合法房屋被引发的行政案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首先被推定为适格被告;除非有相反证据或者生效裁判足以上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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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拆迁、非法拆迁法律问题
    一、原告的初步责任
    原告在起诉无书面决定的事实行为时,只要能够提供初步证据事实行为存在且较有可能系起诉状所列被告实施,即应视为已经初步履行了适格被告的举证责任;除非起诉状所列被告明显不适格,或者为法定管辖而多列被告,或者原告明显存在滥用诉讼情形。
    二、对合法建筑的拆除首先应推定为行政强制行为
    不论是农村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强制搬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随后的土地出让金收取等,均为及其的法定职权。因此,对合法建筑的拆除首先应推定为行政强制行为,除非有证据足以
    三、民事主体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无实施权力
    我国法律不认可私力救济。因此,民事主体等或自治组织负责人违法他人合法房屋,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人可以依法请求履行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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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购买权,侵害承租人**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要旨: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购买权。侵害承租人**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承租人的损失系购买所承租房屋的机会利益,其经济损失的数额应当综合考量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与承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购买权受到侵害时,该房屋的市场价之间的差价损失、租赁期限的长短、购买机会的大小、承租人如参与购买形成的竞价可能等因素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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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商事合同,建筑与房地产,刑事辩护,借贷纠纷,人身损害,离婚继承,*海商与知识产权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