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
1、提供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要有违法、过失行为;
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
4、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待遇案件中已取得民事赔偿的受伤职工,在其待遇中相同项目部分应遵循相同项目原则和差额补充原则
本案要旨:企业职工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既构成交通事故民事侵权,又构成。受伤职工依法有权要求交通事故侵权人给予民事赔偿,亦有权主张待遇,但受伤职工已经取得的民事赔偿款在其待遇中相同项目部分应遵循相同项目原则和差额补充原则。《保险条例》中规定伤津贴、生活护理费等长期待遇项目支付标准需适时调整,在审理涉及待遇的民事案件中,对长期待遇项目可以依法作出相对确定的判决结果。一方面依据判决作出时的支付标准确定相应的待遇项目支付金额;另一方面明确判决结果附条件的可变更性,即如果判决结果作出后长期待遇项目支付标准被依法调整,则依据调整文件重新计算确定相应的支付金额,并作为判决履行或执行的内容。
*三人侵权致劳动者损害,劳动者是否有权同时获得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的,劳动者因事故享有保险赔偿请求权,因*三人侵权享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虽然基于同一损害事实,但存在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中,互不排斥。劳动者具有事故中的受伤职工和人身侵权的受害人的双重主体身份,有权获得双重赔偿。
建筑物抛掷物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加害人的,由谁赔偿
——建筑物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虽然无法举示证据谁是具体的加害人,但有充分的证据该建筑物实际使用人的,则各建筑物使用人均有致受害人受伤的可能性,故建筑物实际使用人应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补偿。
医保中心继续收取**龄人员保费应支付保险待遇
本案要旨:连续参保的**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亡,并已经被认定为的,保险中心在参保人**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接受其保费的,应当履行支付保险待遇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