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四百零二条但书前的规定,仅仅适用于单纯的委托合同关系。实践中因委托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往往不仅仅涉及委托关系,还可能涉及买卖、借贷以及担保等多重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如简单适用合同法*四百零二条但书前的规定,可能损害委托方合法权益,故应综合考虑全部案情,谨慎衡量,正确适用合同法*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合同法*四百零二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三人订立的合同,*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三人的除外。)
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及时补偿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补偿问题未依法定程序解决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
留置权是平等主体之间实现债权的担保方式;除企业之间留置的以外,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主张对用人单位供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动产行使留置权,因此类动产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标的物,与劳动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不予支持该主张。
民法总则适用问题
一是与民法通则的关系及其适用。民总施行后暂不废止民通。不一致的,按新规优于旧规适用民总。
二是与合同法的关系及其适用。民总与合同法“总则”是新规与旧规的关系。合同法“总则”与民总不一致的,适用民总。
三是与公**的关系及其适用。民总与公**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公**与民总不一致的,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公**。公**已有规定但民总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新内容的,适用民总。
四是民法总则溯及力。法不溯及既往是法治基本原则,主要针对新旧法不一致的情况,此时适用行为时的法。但有两个例外:一是某项制度民总有规定而旧法没有,可参照适用民总。二是根据“有利追溯”新法有溯及力,如诉讼时效。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双方民事义务的约定,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由此引起纠纷诉至*的,属于民事案件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