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统一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规则是侵权责任法的要点。无论是违约还是侵权,患者受到的都是人身和财产损害,因此赔偿的范围、项目基本大同小异,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用具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但在责任方式和赔偿范围上有所不同:
1.责任方式不同。合同违约的责任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但医疗侵权的责任方式只有赔偿损失,法条中没有其他责任方式。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违约责任方式中的继续履行和采取补救措施是继续**和康复**,这需要取决双方的同意和患者信赖;支付违约金也需要双方先有约定,没有约定不能采用。
2.精神损害赔偿不同。在违约责任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但在侵权责任中有精神损害赔偿。
3.惩罚性赔偿不同。选择违约责任,如果医疗机构同时存在服务欺诈或医疗产品欺诈的,患者可以根据消法请求支付惩罚性赔偿,赔偿金为医疗费用的二倍,即增加一倍赔偿;但医疗侵权没有惩罚性赔偿,实践中应加以注意。
急救送诊行为的认定
急救中心的转诊行为应符合“就近、救急、就救治能力并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只要符合上述原则的转诊行为应为无过错。
医院是否尽到高度审慎注意义务的认定
医院对病理片的描述应客观充分,且对于某些特殊疾病,为提请患者注意异常情况应采取排除可能性的检查,若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上述义务,存在过错,属于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无医疗机构资质的美容会所**出许可范围非法开展创伤性美容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要旨:不具备医疗机构资质的美容会所,**出许可经营范围非法开展创伤性美容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