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内必须有动作
客户拖欠货款现象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时有发生,注意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向*请求保护民事的诉讼时效期间现在为三年。您也可能出于维系与客户关系等因素不愿意在三年内采取提起诉讼、仲裁等激烈措施,为了保护您的不至于因为时间流逝而丧失,您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以向对方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等可以证明您主张的有效方式进行处理。您的信件中务必要有催请尽快支付拖欠货款的内容。
企业治理方面的注意事项股东出资不实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注册资本的真实与充足不仅有利于保护您的客户利益,更与企业及股东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企业注册资本虚假、或者在经营过程中被抽逃,将使企业股东丧失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而可能被卷入债权人提起的诉讼中。
合同约定了定金条款但不履行的,不适用强制执行。
《担保法》*90条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解释》*119条的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从上述规定来看,由于定金合同的实践性特点,定金条款尽管依附于主合同存在,但不宜适用强制履行,因当事人无法依据一份尚未生效的定金合同而要求另一方履行给付定金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违约时,违约金及约定损失赔偿条款的适用问题。本案一审判决认为,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故合同中违约金及约定损失赔偿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均不再适用,双方均无权向对方主张违约金及违约损失赔偿。而二审判决认为,《合同法》*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并未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失效,因此,在双方当事人均存在违约时,不应影响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法律效力。一审判决的上述认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适用条件有二:一是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中途毁约或违反合同约定;二是给对方造成影响及损失。由于数源公司生产的电石产品,是三维公司的主要生产原料,数源公司的停产行为,必然给三维公司带来一定影响及损失,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对数源公司适用条件成就。三维公司提前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使得数源公司继续承租经营以获得未来利润的希望落空,租赁经营期间的资产投入回报机会丧失,该损失数额虽然难以确定,但对数源公司亦必然构成一定影响及损失。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对三维公司适用条件亦成就。在此情况下,应当按照各自责任确定违约金和约定损失赔偿的承担数额。虽然根据双方在违约责任中所负责任的比例,本案终处理结果是双方互相不负违约金及违约损失赔偿的给付责任,但这仅是因为双方互负同等违约责任的结果,与一审判决的结果虽然相同,但思路和依据是明显不同的。换言之,如果能够确认任何一方当事人需负更重的违约责任时,该方当事人仍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金或违约损害赔偿的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