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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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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青岛租房借款纠纷委托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深受客户**

时间:2020-04-04点击次数:78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帮他人借款,借进借出无利息差,非为经营或牟利,且配偶无共同举债合意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本案要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对该债务是否系因家庭共同利益所负享有抗辩权。当债务人帮助他人借款,款项借进与借出之间不存在利息差,借款的目的并不是经营和牟利,且债务人配偶并无共同举债合意的,可以认定讼争借款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青岛租房借款纠纷委托
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死亡可作为保证合同约定事项
本案要旨:对于自然人作为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内死亡,无论是主张继承人承担责任的“即时产生保证责任”观点,还是主张继承人免除责任的“待时转换保证责任”观点,均过分追求逻辑上的圆满而忽视实践中的运用,**裁判不宜将其直接作为裁判依据。基于风险管控和利益平衡,**应侧重于保护保证人继承人的利益。同时,债权人对风险管控能力更强,应主动规避保证人死亡风险,可在合同中约定当保证人死亡时,债权人可提前行使保证债权。
青岛租房借款纠纷委托
民间借贷案中,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和仲裁前,有权行使先诉抗辩权
本案要旨:民商事活动中保证责任的实现是**债权实现的关键,是整个保证制度的核心。从责任与义务的关系角度来讲,保证责任在性质上实为法律义务;从保证责任的方式来讲,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对一般保证责任承担过程中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及限制条件的准确把握,有利于在诉讼过程中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
青岛租房借款纠纷委托
1.职业放贷人变换出借人,提起虚假诉讼
叶某以其所持有的债权凭证向*起诉,称钟某、马某于2015年向其借款40万元未还,请求*判决钟某、马某归还借款。钟某、马某认可借款事实,但主张出借人系董某,当时借条并未写明出借人,且其已经向董某归还20万元本金,叶某是董某的工作人员,董某收到20万元本金后,再由叶某持40万元的借条起诉要求归还全款,属于虚假诉讼。钟某、马某同时向*提交了向董某归还借款本息20万的证据。*经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叶某在本市范围内同一时间段有多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且所有涉案债务人均辩称叶某系为董某工作,借款本金归还一半后,叶某再以原借条金额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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