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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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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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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刑事律师 市南刑事辩护 免费咨询

时间:2020-04-03点击次数:100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我国刑法关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规定是在*三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之下的,具体规定在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本罪的主体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主体不能构成本罪。
二、本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结果发生。如果行为人是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伙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则构成贪污罪或者的共同犯罪而不是本罪。
三、本罪客观方面表现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为严重不负责任被。根据*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这里的“”,是指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不以对方当事人已经被*判决构成犯罪作为立案追诉的前提。所谓“严重不负责任被”,是指行为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主管、分管合同签订、履行合同的义务,致使他人利用合同形式骗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物。??
根据全国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会*六次会议通过),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以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定罪处罚。
四、本罪的追诉标准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结果犯,要求有损害后果——“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时虽然被骗,但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损失,则不构成本罪。
根据*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事拘留刑事律师
刑事辩则
说明:在经历了多起无罪辩护成功的个案之后,我进行深入思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总结出一份刑事辩护的指南——“刑事辩护49条金律”,其适用对象主要是冤案。该指南分为两篇,上篇主要是针对当事人,下篇针对律师。
当事人篇
1.办案人刑讯逼供的原因,大多源于他有破案的压力或者靠业绩升迁的动机。如果你身体有疾病,赶紧告诉他,希望他高抬贵手。因为一旦发生严重伤害或者死亡,他也无法承受。
2.如果你被打得皮开肉绽,要留下被刑讯逼供的证据,尤其是血痂,提取的DNA会成为法庭上指证刑讯逼供的利器,就医的证明也管用。
3.对刑讯人的控告要讲究策略,终被查处的刑讯逼供者是低概率的,你的主要目的是借此换取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或者轻判的筹码。
4.对办案人的逼供,你一定不要拼死抵抗,活着,是位的,活着,对家人也是希望,你才**会翻盘。
5.当办案人让你认罪时,你可以回答:我没有罪。但是,我有父母、孩子,你们也有父母和孩子,请慈悲。
6.很多当事人心存侥幸心理,到*阶段才委托律师。经统计,律师提前介入的,使批捕率下降10个百分点。
7.面对法官,你要告诉他,判决书上是法官签的字,如果法官徇私枉法,是要承担终身错案追究责任。
8.被告人家属不要给办案人送礼,此举不但不管用,而且等到经常收礼的办案人中招落马时,还会被牵连出行贿罪,搞不好人财两空。
9.曾经呼风唤雨、前呼后拥、富甲一方的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刑事拘留,失去自由,就会面临树倒猢狲散的境地。家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你会连聘请律师的费用也没有。所以,平时要善交并善待律师这样的朋友,留点救命钱。
10.如果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那么,被告人家属千万不要贸然“退赃”,这会成为办案机关确信被告人犯罪的重要证据,也会给辩护律师的辩护添乱。
律师篇
心理准备
11.为职务犯罪案(以贪污罪、受贿罪为例)的被告人无罪辩护较难。通常来讲,*对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也会采信。因为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分工当中,是由*院的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局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同时,*院又是法律监督机关,可以监督**和*。因此,法官对*官有所忌惮。
阅卷、会见
12.律师一定要复印全部卷宗,有时卷宗中的一张纸就决定案件的走向,能使陷入辩护僵局的案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让被告人绝处逢生。做好阅卷摘要,把几百页案卷精简成几页。寻找相似案例、收集指导案例,拓展办案思路,很实用。
13.阅卷、会见后工作:找不利情节(逐一核实)、有利情节(逐一掌握)、潜在情节(两个字:找、造)。找立功情节需格外谨慎,假立功坚决避免,不要完全当事人化。 调查*
14.指控犯罪是*院的义务,如果律师取来反证,往往会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如果律师不方便调查*,可以申请*院、*调查。
法律意见
15.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应当将工作重点提前到*开庭前。律师在侦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都要提出法律意见。
诉辩交易
16.中国也存在诉辩交易,但诉辩交易多数在*,可以提前到*院。
庭前会议
17.庭前会议靠*主动召开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律师来推动进行,律师应当要求举行庭前会议。
18.庭前申请书,是律师*格式化文书。庭前申请书内容:案由、请求、理由、要解决的问题,律师事务所盖章。
与被告人沟通
19.律师的辩护权不是完全独立的,要和委托人协商,要忠实于委托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罪、不认罪、上诉是被告人的,律师不能替代。
20.律师在会见时,如果案情过于复杂,可以让被告人亲笔书写供词。这样,律师既搞清了案件事实,也避免了被告人翻供的风险。
21.辩护无罪难,经过与被告人及其家属同意后,可以重罪辩轻罪,律师切不可一厢情愿。
出庭辩护
22.辩护不是表演,重要的不是说服委托人,而是说服法官和案件的决策者。
23.辩护律师不要人身攻击,要内敛,话不在多,在于说的精准到位。
24.律师和公检法办案人在合法范围内,应保持正常关系。律师赢得尊重的方法是:法庭辩护的认真准备。
25.公检法眼里常常只有赃款、赃物,忘记了证据的定性,习惯于从结果倒推罪名,律师需要条分缕析,讲明利害。
交叉盘问
26.不出庭,出庭难,有必要时,律师应当要求出庭。
27.出庭了怎么办?你会盘问吗?律师普遍缺乏盘问证人的技巧,更缺乏盘问的技巧。盘问控方证人时,需要把问题内容分成若干个层次,若干个问题,要把重要问题隐藏在不起眼的问题中,不经意之间发问出来,让证人猝不及防。
非法证据
28.直接辩论刑讯逼供,易引起对立,可换一种方式,将刑讯逼供转化成非法*、讯问形式的不合法。
29.律师要把非法证据排除作为谈判或交易的砝码。
30.依赖口供的案件,排除非法口供,证据链条断了,依法应当判无罪。但是,法律上的无罪不代表现实会判无罪,律师的临门一脚要把握好。
31.口供排除方法:证明获取口供的手段违法,打印件与录像口供比对,不一致的,涉嫌。
32.*院通常对录像不移送,录像也是案件侦查的记录。笔录只有跟录像比对,才有价值。
33.刑讯逼供,办案人不会承认,只要让法官产生合理怀疑就行了。
34.瑕疵证据不一定是非法证据,能够补正的,不予排除。
35.程序性辩护是反守为攻的辩护和进攻性辩护。程序性辩护的目的是宣告违法的诉讼行为无效。
36.律师要把作为犯罪的刑讯逼供和作为程序违法的刑讯逼供区分开。
申请与上诉
37.任何请求,都要书面申请,好处是*要么书面驳回,要么记在庭审笔录(若没记,提示法官,能否记入笔录)里,从而使上诉有理由,如果一审程序违法,二审可以直接发回重审。
二审
38.*的二审一般不开庭审理,律师可以递交申请书要求开庭。实际上,律师要求二审*开庭的办法就是提交新证据。
39.律师在一审时不要把辩方证据用尽,要为二审改判留点后手。
精准辩护
40.粗线条宏观辩护已经不合时宜,精准化辩护=专业化辩护。
41.精准化辩护,需要对罪名扎实掌握,事先与*院、*充分沟通,利用交涉与谈判的艺术,必要时找相似案例辅助,包括典型案例、公报案例。
取保候审
42.即使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律师仍可以要求*院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或者取保候审。
43.律师对于被告人被**期羁押的案件,不要被动等待,坚决依法要求取保候审。因为**期羁押的直接后果,就是非法拘禁。
44.案件久拖不决,要仔细区分。如果被告人仍在羁押中,弊大于利;如果被告人已经取保候审,利大于弊。
申请回避
45.当法官问被告人和律师是否申请回避时,律师可以说:由于对法官的身份不太了解,暂时不要求回避。在审判过程中,可以随时要求法官回避。
媒体
46.媒体只关注奇案,案件冤得足够奇特,才会引人注目。仅仅引人关注还不够,还要有律师整体的辩护方案加以配合。
无罪辩护
47.无罪辩护成功的标志:,促使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二,促使*机关撤回起诉。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一般会建议*院撤诉,这是无罪判决的替代品。*三,促使*判处缓刑。*四,促使*作出“实报实销”的判决。
48.一个成功的无罪辩护,对公诉人就是灾难,公诉方不会轻言放弃。因此对律师辩护能力的要求较高。
智慧
49.律师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唯有专业、敬业才能赢得法官的尊重;同时,律师要不断地提示法官,只有公正判决,才能双赢。当下,中国刑辩,需要智慧。
作者:王永杰,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
刑事拘留刑事律师
贩卖毒品罪
贩卖,是指明知是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 的规定,、贩卖、运输、制造,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的行为,只要是贩卖,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方式编辑
贩卖 [2] 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的行为:
(1) 将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下来的卖出牟利的;
(3) 制造后销售的;
(4) 以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的 。
处罚量刑编辑
《刑法》*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运输、制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运输、制造一千克以上、或者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大的;
  2、、贩卖、运输、制造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的;
  4、以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或者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不满二百克、或者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二款、*三款、*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未经处理的,数量累计计算。
刑事拘留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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