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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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人身损害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2-07-07
  • 阅读量:56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 关键词:人身损害律师

    人身损害律师详细内容

    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纠纷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应承担过错致患者二次的费用
    本案要旨:机构的过错导致患者必须施行*二次手术进行的,机构应当就其对患者造成的因次不当所产生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律师
    产品的销售者对产品的缺陷不存在过错
          从本条**解释规定来看,患者因产品缺陷导致被损害,可以请求销售者或生产者赔偿。如果患者选择请求销售者赔偿,则此时销售者承担的责任和生产者一样,都是严格责任。但就产品生产者和产品销售者内部责任划分而言,则有不同。根据《*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四十三条规定,产品缺陷形成的原因,并非销售者的过错所致,则销售者可通过向生产者追偿,主张终免责。
    人身损害律师
    术前告知存在倾向性引导,致使患者在未充分了解自身病情和认知风险的情况下选择手术并产生损害后果的,应承担过错责任
    本案要旨:患者在进行诊疗中,在对患者进行术前常规告知之外,还应向患者全面、客观、真实地告知该患者的病情是否有立即手术的充分必要性,及采用尚处于推广阶段的新技术的风险性,使患者作出同意接受该行为的决定是建立在其真实及自愿的选择基础之上的。如违反该充分告知义务,在告知过程中存在倾向性引导,致使患者在未充分了解自身病情和认知风险的情况下选择手术,并产生损害后果,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人身损害律师
    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的断言或者保证,患者因受该广告的误导遭受经济损失,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要旨:商家在报纸上刊登虚假广告是违反了广告法的行为,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的断言或者保证,也不得有说明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患者因受该广告的误导,购买了的或治疗仪器,从而遭受经济损失,作为广告主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如何处理纠纷
    对于医务科这方面,当接到医务科室的报告或者家属的投诉之后,应该及时的做好相关登记,并且向患者的科室了解相关的情况,负责人与科室共同协商出让患者满意的解决办法,如若患者因此接受了解决办法,那么纠纷就可以到此为止,如若患者并不能接受解决方案的话,就请当事的患者就自己的问题和认识以及自己的要求提供出书面的材料,上报给医务科室后,医务科室进行调查,终落实后在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且向管辖的院长汇报情况,与患者进行协商,如若患者表示可以接受,那纠纷便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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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商事合同,建筑与房地产,刑事辩护,借贷纠纷,人身损害,离婚继承,*海商与知识产权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