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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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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未绑定

    潍坊商标侵权的赔偿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2-06-27
  • 阅读量:55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 关键词:潍坊商标侵权的赔偿

    潍坊商标侵权的赔偿详细内容

    知识产权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商业秘密合理保密措施的认定
    商业秘密是一种的知识产权,是通过人自己保护的方式而存在的,人不具有排他的占权。保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保密性包括主、客观两方面的内容:主观方面,当事人有保护商业秘密的意愿;客观方面,当事人已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保密性是相对的,不存在的、完全的保密性,故保密措施存在合理程度的问题,而何为“合理”在实践中并不易把握。《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解释》*11条*1款规定:“人为防止信息泄露所采取的与其商业等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十条*三款规定的‘保密措施’。”这为保密措施设置了一个程度的要求,即保密措施与商业等具体情况相适应。
    一方面,人采取的措施达不到一定程度,在正常情况下无法防止涉密信息泄露的,视为未采取保密措施,其所主张的商业秘密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也不能脱离商业秘密的等具体情况,一律要求人采取较其严密、成本高昂的保密措施。由于每件商业秘密的商业等情况都不同,当事人是否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当事人主张其已采取合理措施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潍坊商标侵权的赔偿
    商标使用的法律规定
    根据《*共和国商标法》*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该法律条文对商标的使用即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种行为是否侵犯注册商标权首先应判断被控侵权的使用行为是否为用于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使用行为,即只有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使用行为才称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倘若所使用的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等标识不具有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这种使用就不能称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因而不会构成对于他人注册商标权的侵害。
    潍坊商标侵权的赔偿
    著作权法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诗词、散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潍坊商标侵权的赔偿
    注册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
    商标显著性的强弱与商标自身是否是的、特的、个性的而异,的、越有个性的商标其识别性越强,它的区别作用就越大,也就越便于人们识别,即该商标的显著性越强。相反,根据《商标法》*十一条款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上述法条中列举的内容之所以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原因就在于不具有显著特征,不能发挥识别作用。之所以要求商标具备显著特征,其目的在于使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识别商品的来源。但现实中,有些商标即使其构成要素缺乏先天的显著性特征,但由于商标所有人长期的持续性使用,使得商标与某一商品形成特定的联系,则该商标即已具备了识别作用,取得后天显著性的同样可以取得注册,如《商标法》*十一条*二款所规定:“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主要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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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商事合同,建筑与房地产,刑事辩护,借贷纠纷,人身损害,离婚继承,*海商与知识产权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