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 10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崂山区 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 姓名: 段贵成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已认证 微信已绑定

    潍坊遇到房产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办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2-06-11
  • 阅读量:39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山东青岛市南区  
  • 关键词:潍坊遇到房产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办

    潍坊遇到房产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办详细内容

    房产纠纷 是什么
    当事人在房产继承、房产买卖(预售房屋、一手房、二手房、动迁房)、房产租赁、物业纠纷、相邻权纠纷、动拆迁纠纷过程中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房产信息调查*、动拆迁材料调查*、证据保全、房屋冻结、房产陪购、房产诉讼代理、律师咨询服务、房产买卖见证、律师无中介房产买卖过户。
    为当事人在房产继承、房产买卖(预售房屋、一手房、二手房、动迁房)、房产租赁、物业纠纷、相邻权纠纷、动拆迁纠纷过程中提供如下法律服务:房产信息调查*、动拆迁材料调查*、证据保全、房屋冻结、房产陪购、房产诉讼代理、律师咨询服务、房产买卖见证、律师无中介房产买卖过户。
    关于合资、合作开发合同性质及效力的法律分析
    房地产合资、合作开发实际上是一种对土地、资金等房地产要素的整合,是合作开发的各方主体为完成房地产的开发、经营而通过合同的方式将各自拥有的要素结合到一起的民事行为。结合**实践中对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性质认定及效力确认的法律依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主要的法律特征: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合同主体亦有的主体要求。
    潍坊遇到房产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办
    拆迁租赁房屋的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这为公有房屋的承租人有权与拆迁人、被拆迁人一起就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条例*27条对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见,该条例已为城市公有房屋拆迁安置方式和安置办法作了原则性规定,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及各地执行该条例所作的拆迁房屋安置办法,拆迁公有房屋的补偿安置可分别采取下列方式和办法:一是当事人选择以方式安置的,按被拆迁的公房是否带有福利性质予以区别对待。若承租人属于享受福利性分房政策分得的承租房,则在该房屋拆迁时,房屋承租人享有拆迁人给付房屋拆迁补偿款的80%,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20%;若承租人系福利性分房政策取消后承租的公房,则房屋承租人享有拆迁人给付房屋拆迁补偿款的20%,房屋所有人享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80%。二是当事人选择房屋调换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屋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潍坊遇到房产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办
    商品房预售法律规定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令*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六条明确规定商品房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潍坊遇到房产转让合同纠纷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受让方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但因相关主管人员失职行为导致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不影响转让合同效力
    规则详解:《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根据该条的规定,“有批准权的的批准”是国有土地转让合同有效与否的关键。本案中,尽管没有一个形式意义上的批准行为,但相关部门已经为被告颁发了国有土地,说明了对案涉国有土地转让行为的批准和认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四十条规定,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有批准权的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条规定的关键在于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批准权的批准,对于是否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属行政管理职权范围,不应因此影响民事合同效力。因此相关主管人员的失职,导致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上存在瑕疵,应属于行政部门内部管理不规范,不应因此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来说是很难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打砸售楼处只能徒劳无果,甚至会构成犯罪。
    http://han3412.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商事合同,建筑与房地产,刑事辩护,借贷纠纷,人身损害,离婚继承,*海商与知识产权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