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一层业主拆墙改门、搭建台阶是否构成侵权
按照法律和双方合同中对住宅共有部分和自用部分的界定,李某擅自拆窗改门、搭建台阶的行为侵占了住宅的共有部位,**出了正当行使的界限,妨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属于侵权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李某拆除搭建的台阶、回复原状。*应依法支持物业管理公司的诉讼主张,对李某的侵权行为予以纠正。
联营体负债,列联营各方为共同被告。
按《民法通则》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联营这种方式在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中尤为多见。如合作各方没有另行成立开发公司的,可以根据联营相关规定主张联营各方承担责任。
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及时补偿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补偿问题未依法定程序解决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
留置权是平等主体之间实现债权的担保方式;除企业之间留置的以外,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主张对用人单位供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动产行使留置权,因此类动产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标的物,与劳动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不予支持该主张。
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56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通知他参加诉讼。*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义务”的规定,*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这种利害关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使该*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二是*对本诉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对*三人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这是*三人与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根本区别。根据《*共和国合同法》*二十八条:“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三人”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实际债务人列为*三人进行诉讼。因此,本案中的梁老汉将*三人程先生和某公司列为*三人参加诉讼中来,*也支持了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