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明知”的含义及其判断标准
针对犯罪特别是运输犯罪主观明知比较难以判断的实际情况,《意见》在总结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指出“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行为是、贩卖、运输、非法持有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1)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和其他检查站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为他人携带的箱包、物品和其他疑似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所携带的物品内查获的;(2)以伪报、藏匿、伪装等蒙蔽手段,逃避海关、边防等检查,在其携带、运输、邮寄的物品中查获的;(3)执法人员检查时,有逃跑、丢弃携带物品或逃避、抗拒检查等行为,在其携带或丢弃物品中查获的;(4)体内藏匿的;(5)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不等值的报酬而携带、运输的;(6)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的;(7)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交接,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的;(8)其他有证据足以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的。上述情形的**种情形表现为执法人员检查时,从其所携带的物品内查获,并且行为人有蒙蔽、逃避或者抗拒检查,或者未如实申报的行为,也不能对委托其携带物品人的姓名、住址等身份情况交待清楚。第4、6、7种情形表现为采取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交接,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携带和交接方式。*5种情形表现为为他人携带、运输物品的报酬明显不合市场交易常规,违背常理。*8种情形是兜底性规定,可以包括其他有证据足以证明应当知道的情形,如用特制设备运输或者在运输工具的隐蔽部位藏匿的;行程路线故意绕开检查站点的;以虚假地址和身份办理托运手续的;多次为同一犯罪分子运输的;曾因同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等等。至于明知的程度,只需明知犯罪对象是,而*完全清楚的数量、质量、品种、含量、成分等物理、化学特征。
强制猥亵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判处
【裁判要旨】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行为具有故意伤害与强制猥亵妇女行为部分重合的特征,既不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犯,也不属于手段与目的行为各自独立成罪的牵连犯,而是具有结果加重的特点。对于此种针对同一被害人实施的两种部分行为交叉重合的加害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在立法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采用重度行为吸收轻度行为的方法,以故意伤害(致死)罪从重处罚,既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也有利于实现罪刑均衡,还可以达成避免重复评价与实现充分评价的**统一。
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二百零四条和*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骗取出口退税额的大小和情节划分不同的量刑幅度
1.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
数额较大是确定骗取出口退税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骗取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则构成本罪,应受到刑事处罚。《立案标准(二)》*六十六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解释》*三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刑法*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刑法》*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解释》*三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解释》*四条对其他严重情节做了具体的规定:“(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二)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三)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刑法》*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解释》*三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而对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解释》*五条对此也做了具体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二)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刑法》*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交通肇事罪中间接因果关系的判定
【裁判要旨】“”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章下客,乘客横穿高速公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击致死。“”的违法行为虽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但按照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交通运输过程中的危害行为应**考虑交通肇事罪。同时,“”的违法行为与乘客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但因果关系被乘客的横穿行为所阻,“”驾驶员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