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客户委托
- 正式委托很重要,财务审计时经常会要求工作协议。
- 理算师通常有标准格式
向客户发出理算所需要材料清单
- 此清单经常在事故早期就已经发出,以便船东在事故处理期间随时收集
收到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分档
开始理算
基本包括:
- 航海日志摘抄
- 证据审核
- 费用划分
- 手续费及利息计算
- 共同海损划分
- 货物分摊计算
- 各关系方收付结算计算
同货物有关方(通常是货物保险人)联系,要求相关资料
包括:
- 货物发票
- 保险费金额(较好同发票价值同币种)
- 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可能的货损和短少情况
- 相关的检验报告
- 货物保险人赔付损失的赔偿计算书
收到货方回复后根据资料计算货物分摊价值并送交货方确认
要求船东对一些问题给予解释
根据船东进一步说明修正理算
完成理算报告草稿并送船东审核
委托方(船东)支付理算费
完成正式报告
发出正式报告
- 正式报告发送至船东及货物保险人(通常是理算师代船东收集分摊)
回答分摊方对理算报告内容的询问(通常主要是货物保险人)
收到货物共同海损分摊并转付船东
- 根据船东要求一笔笔或一起转付
- 对于没有保险货物,履行保证金扣款及退付手续
在货方对船东不可免责过失提出拒付时,将收取分摊工作移交船东
船东委托律师继续向货方索赔货物共同海损分摊
理算师在可能的诉讼中以证人身份出庭。